期房销售政策确实不太合理,你要求设置几十天的保价期也理所当然,今天和开发商签约明天被降价几十上百万,确实大家都受不了这种心理落差。
问题是:你可以不买期房,你可以把要求保价的这些想法体现在合同里。当然,你说,房地产强势,不可能满足我的这些要求来签合同。问题是:为什么你允许他强势?你确实可以不买呀。
但我并不认为说:你可以不买,是站在开发商角度“指责买房的”呢?
一家水果店卖水果,特别贵,比往年也饿都贵很多,我们和想买的朋友说:“这家水果店太黑了,你可以不买呀”。你朋友会认为你是在指责他吗?
其实之所以认为开发商强势,是因为这么多年来,确实不买的就亏了,所以大家都只能接受他们的霸王条款。但是他们想赚我们的钱,还这么强势,是为什么呢?是因为无论开发商还是我们自己,都认为房价还会涨。
所以“房住不炒”不能只是说说而已。是改变房产销售制度(现在政府已经在主导改革了)、改变百姓心理预期、改变合同方式这些行为的合集。希望类似的事情逐渐多起来,以后买房的人能强势要求开发商:想赚我的钱,就要按照我们的要求提供购房合同,不然我就不买你家的。
【 在 AboutTime 的大作中提到: 】
: 房住不炒不说啦
: 讨论的是新商品上市,同一批期房,销售期内享受一定的保价权益,难道不应该么?你怎么知道买房的就是投资的?再说了,期房还没交货,为啥不允许退货呢?现在的规则全部站在开发商这强势的一方,买房的人处于任人宰割的地位——当然,你可以站在开发商一方指责买房的:你可以不买啊
: 不理解你们这种站在强势一方讨论问题的人的思路,规则的制定本来就应该对弱者有一定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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