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木社区会议室管理办法
【总则】
一、本站开设会议室,目的是提供一种不同于聊天室实时讨论的服务形式,供用户特别
是版主召集人员讨论事务、交流信息所用。
二、会议室以俱乐部版面的形式存在,位于 0 区“社区管理”。会议室对参加会议者和
站务及相关实习站务开放读写权限,其他用户无读写权限。
三、本站共设如下 3 种不同类型的会议室:
1. A 类:常务会议室
共设 30 间,版名为“常务会议室# / RoomA#”,其中 # 为会议室编号 1~30,
供热门版面或特殊版面的版主召集人员长期使用,讨论日常版务;
2. B 类:版务会议室
共设 20 间,版名为“版务会议室# / RoomB#”,其中 # 为会议室编号 1~20,
供版主召集人员临时使用,讨论与版面有关的版务;
3. C 类:普通会议室
共设 15 间,版名为“普通会议室# / RoomC#”,其中 # 为会议室编号 1~15,
供本站用户召集人员临时使用,围绕一定主题或目的进行讨论;
【会议室申请办法】
四、会议室申请在 Service 版进行,其中 A 类与 B 类会议室只接受版主以版的名义的
使用申请。
五、可以申请 A 类常务会议室的版面:
1. “总阅读人次”、“平均使用时间”或“总使用时间”统计指标在该类统计排名
中位于前 30 名内的版面(排名可在 主菜单-->0)精华公布栏 查询)
2. 具有特殊属性的版面
3. 由站务委员会直接开设的版面
4. 其他经站务委员会讨论认为可以申请的版面
六、A 类常务会议室的申请格式如下:
标题:[申请]***版申请使用常务会议室
内容:1. 中文版名:
2. 英文版名:
3. 所在分区:
4. 版面宗旨:
5. 版主表态:
(1) 版主 ID 1:
表态:(支持或反对)
(2) 版主 ID 2:
表态:(支持或反对)
(3) 版主 ID 3:
表态:(支持或反对)
6. 申请理由(大于 30 字):
详述版面需使用常务会议室的理由。
七、B 类版务会议室申请格式如下:
标题:[申请]***版申请使用版务会议室
内容:1. 申请人 ID:
2. 申请版面:
3. 会议室版主人选(原则上应是申请版面的现任版主):
4. 使用事由(大于 30 字):
详述利用会议室进行讨论的主题或目的
5. 使用起止日期(原则上不超过 10 天):
八、C 类普通会议室申请格式如下:
标题:[申请]用户***申请使用普通会议室
内容:1. 申请人 ID:
2. 会议室版主人选(原则上不超过 3 个):
3. 会议人员范围描述:
4. 使用事由(大于 30 字):
详述利用会议室进行讨论的主题或目的
5. 使用起止日期(原则上不超过 10 天):
九、申请提出后,站务委员会将在考察与讨论之后决定是否批准,结果在 Service 版
公布。
十、站务委员会有权直接为版面开通 A 类或 B 类会议室,有权直接开通 C 类会议室,
召集人员进行特定主题或目的的讨论,有权决定会议的参与者。
【会议室使用办法】
十一、会议开始时,申请中的版主人选将被赋与该会议室的版主权限。会议室版主不占
其所能够担任的版主总数的上限名额,无需到 BoardManager 版报道。
会议室版主人数一般不超过3个。
十二、会议开始后,会议室版主可通过在版面上按 ctrl+e 来自行添加此次会议的参与
人员,获得权限的用户即可在会议室版面发文。站务有权决定会议参与者。
十三、会议结束后,将收回所有此次会议人员访问该版的权限,同时收回会议室版主的
版主权限。
十四、会议室是本站的讨论版面,使用者在该版面的言行不得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不
得违犯本站一切有关帐号与版面的管理办法。
十五、会议室是本站的隐藏版面,版面情况不建议对外透露,版面文章不建议直接转载
到其他版面,本站保留在必要的时候删除从会议室直接转载到其他版面的文章的
权力。
十六、A 类会议室供版面长期使用,总名额有限,在使用过程中应围绕版面事务进行讨
论,如果话题出现严重偏离或不能有效组织讨论,站务委员会有权中止使用、收
回版面的常务会议室。
十七、A 类会议室版主的任免在原则上与所属版面的版主的任免保持一致。
十八、对于管理A类、B类会议室不善的版主,站务委员会保留比照版主管理办法
进行处罚的权利。
十九、已经拥有 A 类会议室的版面,若遇短期性事务需讨论且参与人员与现有 A 类会
会议室版面人员有较大不同者,仍可申请使用 B 类版务会议室。
二十、B 类、C 类会议室在使用过程中,与会者应按照申请中的主题或目的进行讨论,
如果话题出现严重偏离或不能有效组织讨论,站务委员会有权中止此次使用、收
回会议室。
二十一、B 类、C 类会议室在会议时间结束时,若还未完成预定议题,可以向主管站务发
信申请会议延期。
【其他】
二十二、本站保留在必要的时候增减各类会议室数目的权力。
二十三、本站保留在必要的时候终止某个或某类会议室服务的权力。
二十四、本管理办法解释权属水木社区站务委员会。
二十五、本管理办法经站务委员会讨论通过,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水木社区站务委员会
2005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