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类发展历程中,消除贫困长期以来都是共同目标,是人类社会和谐稳定以及持续发展的关键保障。联合国在2000年提出全面促进减贫事业发展,吹响了消除贫困的号角,其在2015年提出的发展目标中,第一位便是“消除一切形式的极端贫困”。
目前世界上落后国家长期依赖于国外援助,缺少发展的内生动力,大量人口还生活在温饱线之下;部分中等收入国家在结构性贫困问题面前束手无策;而高收入国家虽然普遍摆脱了绝对贫困问题的困扰,但内部收入差距扩大的问题也在导致社会矛盾不断激化。中国和其他国家虽然身处同样的时代,有着同样的反贫困目标,但扶贫效果却大相径庭。扶贫实践的框架离不开理论指导,扶贫实践的实施离不开体制机制保障。比较中国与国际反贫困理论与实践,可以清楚地看到,其中最大的不同是国家治理是否被有效纳入到扶贫工作框架当中。因此,在汉斯出版社《现代管理》期刊中,有学者将从理论和实践两个层面,剖析脱贫攻坚对新时代国家治理的创新意义。
我国脱贫攻坚实效首先归功于经济高速增长和扶贫开发政策的共同作用。在十八大召开之后,用于脱贫攻坚方面的资金持续增加,年均增幅达到21%,扶贫力度持续加大,使得“两不愁三保障”的目标在全国基本实现,当前贫困人口收入达标的目标任务也基本完成。在财政资金保障的条件下,什么样的扶贫方式才是有效的?这需要进一步从国家治理层面来构建符合中国国情的扶贫模式。
精准扶贫是脱贫攻坚战的主线。精准到户、精准到人的扶贫工作模式是脱贫攻坚的最大创新和制度保障,在农村基层要对扶贫对象每户每人建档立卡,针对致贫原因分类施策,通过“五个一批”的扶贫路径实现增收脱贫。并且通过贫困人口参与、“智志双扶”、切断贫困代际传递机制等工作,培养贫困主体脱贫的内生动力,强化扶贫政策效果。这些工作都提现了中国共产党在国家治理工作中“实事求是”和“以人为本”的精神和理念。
跨地区扶贫协作是国家协同治理能力的体现。在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过程中,全国各个地区都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对于社会经济持续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特别中西部在人力、资源、环境等诸多要素方面为东部地区提供了大力支持,通过东西部扶贫协作,加强了地区之间的合作交流,促进区域协调发展。以天津市为例,天津市在新世纪之前曾长期饱受“盐碱水”的困扰,受益于南水北调、引滦入津等国家水利工程,天津市人民群众喝上了来自中部、西部地区的“放心水”。在这次东西扶贫协作过程中,中西部地区和东部地区以国家区域发展战略为依托,制定科学的扶贫协作计划,加强区域的深化合作,也为实现协同发展创造良好条件。
脱贫攻坚战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反贫困理论指导下的创新实践。其中最大的创新之处在于将贫困治理纳入到国家治理体系当中,运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来推动扶贫开发工作。这也要求我们从国家治理的高度深入理解脱贫攻坚的创新之处和重大意义。
从理论层面来看,对于完善反贫困理论和解决世界各国反贫困实践困境具有创新性的意义。脱贫攻坚战告诉了发展中国家如何把国家治理手段和微观脱贫路径有效结合起来,通过构建一个兼顾效率与公平的现代国家治理体系来走出贫困和中等收入陷阱,实现人类社会的共同发展意义重大。从实践层面来看,脱贫攻坚各项目标的逐步实现充分显示了社会主义在制度方面的优越性,有利于我国通过激发各方面潜力而建立中国特色的脱贫攻坚体系。这一体系,不仅作用于精准扶贫战略,给贫困地区农村发展带来了一次革命性的变化;同时对于推动整个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都具有深远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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