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六。不永所事。小有言。终吉。
大凡善贵刚进。恶宜柔退。初六柔退。故为恶未成。改悔亦易。不过小有言而已。此如佛法中作法忏也。
象曰。不永所事。讼不可长也。虽小有言。其辩明也。
九二。不克讼。归而逋。其邑人三百户。无眚。
刚而不正。不能自克以至于讼。然犯过既重。何能无损。但可逋逃。处于卑约。庶免灾耳。此如佛法中。比丘犯戒。退作与学沙弥者也。
象曰。不克讼。归逋窜也。自下讼上。患至掇也。
佛法释者。自既犯戒而居下流。欲以小小忏悔而复上位。罪必不灭。且乱法门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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