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此法案一出,等于收回了立法权、终审权、执法权
没错
还是得明文规定,可以驳回,不任命则选举无效,重选。
【 在 jocusperrin 的大作中提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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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以不任命,但是不任命并不是“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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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没有国安法,选出一个港独分子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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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不任命;
: 按香港法律这人已经是特首了,已经部分行使特首权力了,不能重新再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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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情就僵在这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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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终只能北京让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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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要么不搞
要搞就搞定!
把全国人大都搬出来了,再弄个半生不熟的夹生饭,没有任何意义!hk衰败是历史定势!
【 在 jocusperrin 的大作中提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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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不这样认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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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次国安法的制定,并且强调了执行机制的制定,这是一条釜底抽薪高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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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下子就架空了大法官、立法会,香港所有行业行为都受国安控制,这计策还不够高,还不能稳稳当当实行2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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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多年的教训
应该会吸取
【 在 lazygamer 的大作中提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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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会的,肯定是限定国安层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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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怕是入附件三,那还是香港法官判,那就和国旗法一样结果,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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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搞不好,最后执行层面全部由香港本地实施,
: 把大陆一条路子再堵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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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还是等着看吧。别闹够了,这边又放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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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条,国民教育,修例。
: 每次都是这样,出一个proposal,香港各种闹,越闹越大,最后闹半年,香港反华情绪高涨以后,大陆放弃。也不知道是哪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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