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问一下是否有人了解
家属(中国内地公民 非香港永居 持家属工签)从2019开始跟我一起住在香港 但是工作所在的公司在深圳 自2020年以来就一直在香港家里远程工作,收入也都是在内地。之前一直是按内地的规则交税 最近公司说需要给他在香港报税 想请问是否有人知道税应该怎么交?
我个人觉得两个税率叠加不太可能 应该是按两个地区的较高税率算 那应缴税就和现在一样。只是在香港直接免 还是香港报了税再去内地退部分税的问题。
另外就是我的税怎么算 之前因为按照他在香港零收入又是我的dependent 可以免去我的部分税前收入。如果他在香港报税的话那我肯定是不能再减税了 但是不知道我在2019-2021这几个税收年度还要不要补税?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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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susasi FROM 203.160.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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