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beijing.gov.cn/zhengce/gfxwj/202005/t20200518_1900529.html五、加强入学条件审核,完善入学方式
1.区教委将联合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与公安海淀分局、区房管局、规自委海淀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税务局等相关部门,共同审核入学资格,特别是对监护人房产、户籍、合法稳定工作、实际居住条件等情况进行审核,凡不符合实际居住条件的过道房、车库房及空挂户等情况,均不作为入学资格条件。
2.仅具有海淀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实际居住地址与其法定监护人在京合法房产地址不一致的,应回其法定监护人的合法房产所在地就近入学,确有困难需要在海淀区就读的,在全区协调解决。
3.2020年,我区继续对适龄儿童入学登记地址、就读学校实施记录,与2016年以来该地址入学信息进行比对,自该套住房地址用于登记入学之年起,原则上六年内只提供一个入学学位
(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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