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意,先搬,过一年再看啊
【 在 qinwenren 的大作中提到: 】
: 既然教委借址办学的方案已经出台,为了孩子身体健康,不管其他,先搬走再说啊,一年后教委不管哪个领导在任,也绝对不会坐视不管的,影响这么大的事件,哪个领导也不会让小学生无教室上课,在周围工地没有完工的情况下,也不会搬回原址的。再说赔偿问题,如果司法解决或者调解对象是工地业主、施工方,完全正确;至于因为路途远了,早上还得早起,没有校车接送,让教委赔偿,这个没有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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