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才不是啰嗦呢,房本上写男方或女方/双方,有本质的区别。写成女方/双方,除非当时进行了公证,否则认为赠予双方;也就是父母的钱一半给了女方,立即生效。
【 在 warmwind99 的大作中提到: 】
: 情况如下:1.男方(非京户,北京工作居住证),女(北京户口) 2. 男方婚前在燕郊已经有一套房(无贷) 3.婚后夫妻双方在朝阳买了一套房(非学区有贷款,夫妻共同还贷),现在有娃想在东西城再买一套学区房孩子以后上学用 4.最近有一套合适学区房准备出手,全款资金完全来源于男方父母 在不考虑卖燕郊和朝阳房的前提下,目前问题如下:1.我们是否还有购房资格,在北京属于二套吧? 2.理论上该房属于夫妻名下的二套,但因为房款完全来源于男方父母,怕男方父母啰嗦,准备房本仅写男方名字,户口本上写女方和娃,不知道这种是否可行? 感谢水木大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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