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例当然可以由双方协商决定,依法签好合同,按合同办事就是公平的。
举个极端的例子,如果现荷兰asml要来中投资5nm光刻机生产,
要中国出全部投资,把中国原有350nm的光刻机厂关了,员工都划过来,
不向中国交一分钱的税,利润全拿走,只是生产出来的产品卖给中国一两台。
公平吗?中国会答应吗?我估计中国再倒贴对方一笔都会答应。
商业方面的协商考虑,要看做这个比不做这个是不是更有利,而不是看对方是不是比自己获得更多的利。
你要是觉得首刚搬迁相比不搬让你们获得更多好处,那就建议同意,如果觉得比以前还亏,那就拒绝,而不是想着北京获利更多还是更少的问题。
【 在 boruo 的大作中提到: 】
: 后面已经补充。你所谓的一定比例,是不是美国投资占多大比例,就利润税收交回美国多大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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