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的孩子比较好管理,另外交通方面相对便利,这样无所谓。
从老师的角度来说,东西城的有几个能就近住,加上交通一天十二个小时起,其他不说这么一搞命可能就没有了。
另外我说的不是让孩子去培训机构,是学校内部安排,让时间比较空闲的老师负责放学后的统一自习或者其他培训,家长支付部分费用。
负担这个事情这么看,和管理、社会环境都有关系,不能一味的说学校,学校也很难,不让多收费,开补习老被举报,很多情况下不能严格管理小孩,有点事家长闹得厉害,这种情况下学校肯定不想晚放学,到时要承担责任的,公立的还是财政拨款,工资说起来就那么点。家长很少和培训机构闹事把,也不会觉得培训机构贵,补课不应该对吧。
【 在 gui0 的大作中提到: 】
: 这又回到3:30放学的初衷到底是给孩子减负、给教师减负、还是给孩子增负、给家长增负的问题了。
: 如果是因为给老师减负,那直接说,但是不要以给孩子减负为托词呀。
: 实践证明以“减负出发的政策”3:30放学客观上造成给培训机构增负,给孩子增负,给广大家长增负,把学校减负(把本该学校做的事情帅锅给更加浪费掉的孩子的时间+家长的钱包+家长的时间+培训机构的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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