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房子应该不是做了抵押,而是把房本扣给了典当,所以能补办出房本。和你想的一样,有抵押的房子办不了补办,或者说手续很困难,而且会体现出抵押状态。
第二,交易合同也有价值,可以继续抵押出去。
一千万的房子抵押出八百万,肯定是二抵三抵了,介入进去有很大的纠纷。
【 在 gnuradio 的大作中提到: 】
: 上午看了一套房子,价值1000万,我和家人都比较满意,准备买下来,约了业主去中介门店谈价钱。谈的过程中发现几个事情:
: 1. 这是一套新上的房源,中介公司还没来得及核验房本,中介小哥跟我说先签合同,签合同后随时可以核验,所以现在不着急核验房本,先谈价钱
: 2. 业主让我看了看房本,我发现是去年补办的,而且在17年有过一次变更,我提出疑问,业主跟我解释说,这套房子是她家老人在05年时给她买的,当时写了她家老人名字和她的名字,后来觉着不方便,她们就在17年做了一次变更,房本上没有老人名字了,只有她的名字,相当于是把老人那一份继承给了她。后来在2019年的时候,她不小心把房本丢了,所以又重新办了一份
: 3. 我问业主,房子有没有抵押贷款?业主说有抵押。我又问她,多少钱的抵押贷款?业主说,她自己可以还,不用我管。我又问她,既然有抵押,为什么房本上没有盖抵押章?她说,她现在拿着的房本是丢失后补办的,补办时房管局不给盖抵押章。
: 4. 我通过别的渠道了解到,业主用这个房子至少抵押贷款800万,我再次问业主和中介到底有多少抵押贷款?他们这时才承认,确实是高贷款,但是始终不说贷了多少钱,只说跟我没关系,她们可以自己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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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有两个疑虑,业主和中介始终没有打消我的疑虑,所以最终没签,这两个疑虑是:
: 1. 她去年为什么会补办房本?难道真的是因为把房本丢了?补办房本时,抵押在新房本上就不体现了吗?
: 2. 她既然能自己还抵押贷款,为什么不先还了贷款,再把房子挂出来卖?为什么非要等到签了合同,再去还贷款?
来自 CLT-AL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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