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房本的夫妻变更 不属于更改可以往前追溯,那么以后卖房的,这么操作 ,是不是完全规避1911政策了?
卖家假离婚,房本只有女方
买家和卖家老婆结婚,房本加买家名
卖家老婆从房本去名
【 在 blakezhang 的大作中提到: 】
: 请教个1911的问题,教委电话打不进去,麻烦有相似经历的请指点。
: 之前没关注政策,本来房本俩人名字,去年贷款还清后更名成一个人了,房本打印日期就变了,不过原房本复印件,契税票都在,建委档案也复印了,老二1911之前出生就落了户,老大也早就用这房子上学了。请教下老二上学,这种情况会按照1911后购房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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