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3.1 城镇住宅用地
城镇用于生活居住的各类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用地。包括普通住宅、公寓、别墅等用地。具体如下:
a)城镇范围内建造的低层(1-3层)、多层(4-6层)、中高层(7-9层)和高层(10层及以上)普通住宅用地;
b)城镇范围内建造的公寓(不包含酒店式公寓)用地;
c)城镇范围内建造的独立或小区形式的别墅用地;
d)老城区内无用地审批资料,历史遗留下来的,实际用途仍为居住的土地。
正规的住宅、公寓、别墅都是属于住宅用地
【 在 bluefog2009 的大作中提到: 】
: 问一下 北京的大多数公寓都是什么性质? 商住两用么?
: 商业水电? 大多有没有燃气啊, 值不值得购买,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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