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现实,大多是你的推测,没有意义,虽然我也认为这次是基层人员政策理解出现问题,但这都无所谓,仅仅是推测,不能证明也不能证伪
至于道理,这事儿本就是很主观的东西,不是个道理问题,是切蛋糕的问题,租房就近入学也是有道理的,买了住宅,附近没有名额了,派位到其他地方,也是有道理的,西城好像现在就是这样,蛋糕从哪里切,不是你"认知"的那样,只能按照购房资格占用,不那样也不代表就是弱智,或者说,这种弱智事儿多了。
另外,我印象中前几年的政策,不能落户的商办公寓好像也占用购房资格,不确定,印象里是。
你基于你的“认知”,认为没风险。我基于我的“认知”,认为有风险,风险厌恶。这只是个人选择问题。
我只基于一个基本事实,公寓和住宅是两个不同的词语,而不写成一个词,
逻辑上,总是有区别的,这此乌龙也说明了某些人认为有区别,不止我一个,至于区别是什么,在某些人心理是什么,会不会区别对待,何时如何区别对待,我不知道,无法推测,这很主观。
【 在 astor 的大作中提到: 】
: 认知水平自有公论,这个事情哪怕匆匆写了三篇文章说是现场工作人员确认了,我仍然认为这不可能,推测是现场工作人员可能对房产属性这块没搞清楚,果不其然,这么快就就辟谣了。
: 抛开住宅用地规划这些相对专业的知识不说,单是凭这类公寓购买时要占用住宅购房资格这一点,用常理就能判断其属于住宅,占用住宅购房资格买的房产不属于住宅?你以为ZF能这么弱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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