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积分奖励实施细则
一、面向版面:
全站所有版面都可以给予促进该版面发展的用户进行积分奖励。
二、积分奖励操作
版主或用户通过在版面对当前文章“+”操作,则可选择发放版面积分或个人积分奖励给当前作者。
如果是版主,则可以发版面积分,发积分范围为 10~10000,积分全部给原文作者,可以输入负数,但绝对值不大于已经发过的版面积分(发放负数积分相当于回收之前的版面积分)。
如果是用户,则只能发个人积分,发积分范围为 10~100, 积分的80%给原文作者,20%给所在版面,只能输入正数。版主用户亦可选择发放个人积分。
目前积分奖励操作只能在telnet登录的方式下操作,期待不日web下亦可发放积分。
对当前文章“ctrl+q”操作,选“A”可查看对本文的积分奖励记录。
在当前版面“ctrl+g”操作,选“A”可查看版面积分变更记录。
三、其他说明:
1、版主进行发放版面积分奖励操作时,需至少满足以下一条要求。对不满足要求的,不可进行发放版面积分奖励操作。
1) 受积分奖励的用户发表的积分奖励论据文章必须有实际内容并且对版面发展有
益。
2) 如用户对版面发展的促进作用不能直接通过在版面所发表帖子来体现(例如参
与版面投票等),版主进行发放版面积分奖励操作需先在版面进行公示无异议 后方可进行,或按之前已在版面公示过并无异议的方案进行。在进行发放版面
积分奖励操作时,建议集中在某一能反映奖励原因的主题下进行,并在结束后
可进行合集操作以减少对版面其他受奖励的帖子的干扰。
如有不恰当使用积分奖励的情况,可对相关版面、版主和用户追加处罚。
2、本细则的最终解释权归水木社区站务委员会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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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haning FROM 157.61.208.*
FROM 166.111.27.*
考虑到实际情况下,用户对版面发展的促进作用不一定通过在版面发表帖子(例如参与版面投票等)。在这种情况下,版主进行发放版面积分奖励操作需先在版面进行公示无异议后方可进行,或按之前已在版面公示过并无异议的方案进行。
在进行积分奖励时,建议集中在某一能反映奖励原因的主题下进行,并在结束后可进行合集并删除之前主题的操作以减少对版面其他受奖励的帖子进行搜索时的干扰。
【 在 haning (寒宇) 的大作中提到: 】
: 一、面向版面:
: 全站所有版面都可以给予促进该版面发展的用户进行积分奖励。
: 二、积分奖励操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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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haning FROM 157.61.208.*
FROM 157.61.208.*
thf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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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1.205.135.*
我啥时候才能有2000积分啊 感觉好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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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4.249.237.*
积分好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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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9.61.26.*
积分是怎么积起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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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1.203.254.*
送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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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1.197.143.*
想积累点积分 但是好难呀!有什么好的方法推荐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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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5.34.33.*
还差点到2000积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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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24.89.90.*
怎么搞积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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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61.148.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