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置底贴里面关于版面发展税的那部分是不是应当按照 sysop 版 #3890 贴的内容更新一下?
【 在 haning 的大作中提到: 】
: 为促进“扶持版面”(列表见 BoardManager 版置底)的发展以及积分的流通,现决定自 2012年10月1日 起每月对积分超过“积分线”的用户收取“版面发展税”。用户积分以每月1日 TOP500 版发布的《今日总积分五百强》帖为参考。
: 目前的“积分线”为 100000 分,每次对超过“积分线”的帐号收取的“版面发展税”的数额为:(账号普通积分-100000)*10% 。
: 直接对“扶持版面”捐献积分的用户,可在捐分下个月 1 号 - 10 号期间模板发文申请最多所捐献积分 50% 比例的返分(如捐献管理积分,则按捐献当月汇率折算成普通积分后进行返分)。返分总额不超过该帐号当月的“版面发展税”。不受理在规定时间外提出的返分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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