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这位仁兄怎么就得出我“宽于律己严于律人”的结论。平常开车中等红灯极少碰到绿灯看手机不走的,即便偶尔有一个滴一下就走了(别再抬杠城区不能鸣笛的问题了)。
我说深圳和上海的差异只是说明这个处罚有争议,跟地域没有关系 -- 我从来没有发过地域方面的贴子。
这种不是非黑即白的问题再讨论也没有结果,我后面就不再回这个帖子了,尊重大家有不同看法。
【 在 kanbao1234 的大作中提到: 】
: 在路上肉的,或者在路口肉的,不能说全部,但是,很多都是在弄手机。
: 自己弄手机时,觉得都不是个事,既安全,又不影响别人;但是,如果自己前面的人开车看手机,绿灯由于看手机起步晚了,估计觉得不是个事的人会骂得最凶了。
: 一般宽于律己的人都严于律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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