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二手新能源汽车转让、变更,新政策规定消费者受让二手新能源汽车用于非营运的,符合相关条件和管理要求,也可以申领专用牌照额度。需要注意的是,受让的新能源汽车,应当已在本市注册登记,受让人应当具备与购置新车的消费者同样的资格要求。
值得一提的是,2023年1月1日起,受让人受让二手插电混动(含增程式)汽车的,也无法申领专用牌照额度。
【 在 johnbird 的大作中提到: 】
: 旧的额度没有作废,还在车上,下家满足要求就可以启用车上的这个额度
: 受让人是启用额度,不是申请新的额度,流程不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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