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难怪会如此没下限
他们早就在合同里搞了很多坑了
合同里还有很多的霸王条款
比如买方不可以拒收房
如果买房拒收房要每天都要赔偿卖方千分之一房款费用
就算因为需要整改未收房也要赔付卖方
不管收没有收房,不管因为什么原因导致的整改,物业和赔付款都要从通知交房那天算起
其实这些霸王条款 只有业主团结一致 那就上法院好了,真的想看看法院怎么判
现在期房市场这么烂 就是因为法律法规不健全 开发商设置很多陷阱让老百姓跳
法律应该是保护大众守法公民的
而不是让不法分子钻空子坑人的。
【 在 liuyulong3 的大作中提到: 】
: 主要还是要明确一点,如果合同明确了你说的玻璃材质,外观造型材质,你可以拿合同找开发商,如果合同没有明确,那只能是吃亏了
: - 来自 水木社区APP v3.5.7
--
FROM 171.218.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