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起!攀枝花一村民随意砍自家树木
北青网2021/08/23 09:29
近日,西区公安分局接到群众举报,称格里坪镇金桥村有人砍树,民警立即前往调查。
民警在位于新庄高速公路出口不远处的山坡上发现,两棵枯死树木的树干上有类似被刀砍过的痕迹,部分树皮脱落。
民警询问当事人后了解到,该男子认为这两棵树长在自家田地里,影响了作物生长。便在没有经过林业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下剥掉树皮,计划等树木枯死后,进行移除。
经鉴定,其中一棵树属于国家二级保护树种,红椿树。该男子涉嫌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目前案件已移送西区人民检察院,正在审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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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森林法》明确规定,采伐林木必须申请林木采伐许可证,按照许可证的规定进行采伐,不能因对林木拥有所有权和使用权,而不经有关部门批准进行采伐。
犯滥伐林木罪者,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盗伐、滥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从重处罚。
记者:杨茜
来源:攀枝花广播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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