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一条法律写了饭馆不能抽烟?
日本地铁车厢里都不能说话的,你们想把成都变成日本那样文明而死气沉沉的国家?
成都市的
第四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下列公共场所禁止吸烟:
(一)托儿所、幼儿园及青少年活动基地;
(二)医疗机构的候诊区、诊疗区和病房区;
(三)各类学校的教室、实验室、图书阅览室及师生集中活动的场所;
(四)会议室;
(五)影剧院、歌舞娱乐厅、录像放映厅、游艺厅(室);
(六)室内体育训练、比赛、经营场所;
(七)图书馆的阅览室,档案馆的查阅室,博物馆、美术馆、展览馆、科技馆的展示厅;
(八)邮电、金融机构、大中型商店(场)、书店的营业场所;
(九)市内公共汽车,民航、铁路、长途客运的售票厅、等候室;
(十)市人民政府确定禁止吸烟的其它公共场所。
本条第(五)、(六)、(七)、(八)项所列公共场所及第(九)项规定的等候室,可以设置有明显标志的吸烟室(区),并报爱卫办备案。
【 在 sanford66 的大作中提到: 】
: 明明是政府的责任,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官员渎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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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aihua FROM 125.70.254.72
FROM 125.70.254.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