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算你狡辩证据也是提供给办案机关。证据不是拿来公布的!侵犯就是侵犯,违法就是违法,网暴就是网暴,别扯别的。ok?法盲
【 在 ohfaint 的大作中提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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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再看看第7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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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因社会公共利益,可未经肖像权人的同意而使用其肖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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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使用社会公众人物肖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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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为宣传报道而使用参加游行集会、游园活动的人的肖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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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自「今日水木 on Mi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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