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二十多年前就有立法哪些地方不能吸烟
包括车站,政府,教室什么的
就不包括餐馆
说明在餐馆抽烟是普遍的习惯
政府也不想引起争议
第四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下列公共场所禁止吸烟: (一)托儿所、幼儿园及青少年活动基地; (二)医疗机构的候诊区、诊疗区和病房区; (三)各类学校的教室、实验室、图书阅览室及师生集中活动的场所; (四)会议室; (五)影剧院、歌舞娱乐厅、录像放映厅、游艺厅(室); (六)室内体育训练、比赛、经营场所; (七)图书馆的阅览室,档案馆的查阅室,博物馆、美术馆、展览馆、科技馆的展示厅; (八)邮电、金融机构、大中型商店(场)、书店的营业场所; (九)市内公共汽车,民航、铁路、长途客运的售票厅、等候室; (十)市人民政府确定禁止吸烟的其它公共场所。 本条第(五)、(六)、(七)、(八)项所列公共场所及第(九)项规定的等候室,可以设置有明显标志的吸烟室(区),并报爱卫办备案。
【 在 liuxiaoran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一直以为成都有立法
: 反正北京上海广州深圳肯定是有,不要说火锅店,拉面店对农民都乱吸烟,成都确实应该改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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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zyd FROM 222.212.207.*
FROM 222.212.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