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只是不文明行为,是违法行为!国家已经在2011年出了公共场所禁烟条例,明确了28个大类的公共场所属于严谨吸烟的边界和范围。成都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领土,没有理由不遵纪守法,派出所和稀泥的做法是严重违法行为,有法不依,应该时候追究其相关责任!
【 在 aihua 的大作中提到: 】
: 对于抽烟是不文明的行为,我没有异议。
: 其实我们的分歧在于,面对不文明的行为,在提醒无效后,我们是不是有权,对着别人一直手机拍摄,言语打扰,并且事后未经他人允许,将视频上传到网上,让这件事的当事人全国皆知?
: 要知道,普通公民没有执法权,就连恶性事件的罪犯,就算是杀人犯也是要保护个人隐私信息的(上通缉令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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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xwin FROM 219.142.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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