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直白一点,这不算是我能找到的例子。
因为我决定用见扇押韵的时候,起因就是纳兰的这首诗。
简单一点说,因为读了纳兰这首诗,所以才决定这么写。
从古至今,诗词创作是自由的,人们发现新的格式,是因为发现了让人感觉到美的方式,但是当格式的地位超过了创作的本身,那就成了诗词的阻碍。
当人们开始严格追求格式的时候,那就不是巅峰了,而是走下坡路的开始。
从古至今,每一次人们纠结于格式本身而不是诗词本身的时候,接下来的就是艺术形式的变换而不是持续繁荣。
我能够坚持里边不出现重字,已经很执着了。
【 在 kanshangren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就知道你能找得到例子,李杜里头不按这个来得更多。那你想咋写就咋写吧,我也说了,这只是不符合大多数人的格律诗写作习惯,也不符合多数人的韵律美感的习惯。
: 语言是苍白的,辩论也是无力的,你还可以说“多数人就一定正确的么?你能代表多数人啊?”。
: 你喜欢就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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