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是作者的第三人称客观性描述
一个是贾母和黛玉的自谦
贾母类似的自谦有很多,54回说:我们这样的中等人家
这也能等而论之的?
【 在 USSRCCCP (U.S.S.R.)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先搞清楚充分条件和必要条件再说吧。第十一回的文字已经是凤姐识字的充分条件了。
: “颇识得几个字”在红楼梦里评价不低了。林黛玉是“些须认得几个字”,其他女子是“不过是认得两个字,不是睁眼的瞎子罢了”
: 【 在 alanju 的大作中提到: 】
: : 选择性挑证据不符合学术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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