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条没说过去,确实是只能败诉了。
老外和中国人的思维方式还是不一样,对中国人来说,规则就是规则,老外还在规则的基础上搞一个最佳实践,这个词大部分国人压根就没听过,甚至导致困惑:我到底按哪套要求做?
事实上中国的机构,是统一按照不低于这个最佳实践的标准在处理,这就是中国人对规则的处理逻辑,跟这帮老外他娘的不一样。(正好我工作中会接触到标准和最佳实践,我就发现不能这么区分,执行人员就只能听得懂1、2、3、4、5地列出来你要他干什么,他区分不了,也把握不了这个尺度)
“当孙杨律师盘问Stuart Kemp血检官和尿检官是否也应该和主检官一样,各自具备采样机构发出的身份证件和授权文件,Stuart Kemp给出了“强烈不同意”(strongly disagree)的回应,并再度强调孙杨方是在援引指南性质的文件,而并非强制效力的文件。”
看到这段的时候,我倒想这么怼回去:你堂堂一个国际权威的机构,为什么会允许一个临时的没有任何专业训练的建筑工人参与如此重要的检查,这种情形难道不是荒谬的吗?那是否意味着,任何非专业人士甚至是怀有恶意的人,只要获得主检察官的许可,都可以染指你们的检测?
【 在 antony01 的大作中提到: 】
: WADA方面请出了参与编纂ISTI的工作人员,即WADA标准统一处副处长(WADA Deputy Director on Standards & Harmonization)Stuart Kemp作为专家证人出庭作证,证明孙杨方所依赖的《ISTI血样采集指南》实为对“最佳实践“的建议,而非与ISTI具备同等效力的强制规定。Stuart Kemp确认了WADA对ISTI 5.3.3条的理解(作者注:这无可厚非,因为Stuart Kemp是WADA官员,而WADA则是ISTI的制定者),同时也从规则制定者的角度对本案第三个关键问题进行了回答,即当晚采样人员出具的资质文件符合ISTI的强制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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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buptluna FROM 27.20.40.*
FROM 27.2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