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福清文绍祖之子,与柴公行议婚。既聘,柴女忽患疯。绍祖以其恶疾也,欲更之。妻大怒曰,吾有儿,当使其顺天理,自然久长。背礼伤义,速其祸也。仍娶柴女归。次年子登第,女亦病痊,三子皆贵。[按]古来娶瞽女,病女者,类多身荣子贵。无他,以其立心仁厚,能为彼苍包容一人,彼苍亦将优待一人矣。
【译白】福建福清文绍祖之子,与柴家商议联姻之事。随即行聘定亲,不料柴家女儿忽然得了疯病。绍祖因其有恶疾,想要退婚。绍祖妻大怒说:“我有儿,当使他顺天理,自然福泽久长。若背礼伤义,恐怕难免招祸殃。”仍迎娶柴家女儿回来完婚。第二年其子登科,柴氏女之病也好了。后来生了三个儿子都显贵。[按]自古以来,娶盲女病女为妻的,其人大多身荣子贵。没有其他缘故,只因其存心仁慈厚道。能为上天包容一人,上天自然也会优待其人。
摘自安士全书《文昌帝君阴骘文》广义节录:不弃疯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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