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研工发〔2011〕2号
水木清华,松柏长青,在见证清华百年荣光之际,让我们为母校送上浪漫的祝福。作为清华人,你是否期待着,在这百年一遇的时刻,与心爱的人踏入神圣的婚姻殿堂,在万众祝福中演绎“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故事?二校门、大礼堂,这里充满着我们的琅琅书声和欢声笑语,你是否期盼着在这里许下一生的承诺,与爱人共创今生美好曼妙的记忆?在清华这片土地上,师生之谊、同窗之情代代相传。“芝兰茂千载,琴瑟乐百年”,新人们在此时此地喜结连理,让历经百年沧桑的母校见证我们的爱情,让庄严神圣的庆典增添浪漫的喜庆气氛。
在清华大学百年华诞之时,百年校庆办、校工会、校友会、校党委研究生部将共同主办“百年校庆?百对新人”集体婚礼活动,在校研究生的报名组织工作由校研究生会具体负责。
一、活动时间、地点
1、时间:2011年4月30日
2、地点:从二校门到大礼堂区域
二、报名条件
参加集体婚礼的报名者,需要符合下列条件:
1、在2010年4月25日至2011年4月24日期间办理婚姻登记手续的在校研究生(夫妻双方有1人为清华在校研究生即可);拟于2011年夏季毕业的研究生优先。
2、自愿报名,且夫妻双方届时均可到现场参加者。
三、报名方法
第一阶段:预报名
(1)参加此次集体婚礼的在校教职工、离校校友、在校研究生的人数拟各占1/3。请在校研究生于2011年2月20日24:00前将预报名表电子版发送至yjswhb@tsinghua.edu.cn(报名表见附件)。
(2)每位报名者将收到一组编号和密码,请于2011年2月23日至25日期间凭编号和密码登陆博学网(daf.tsinghua.edu.cn)进行网上抽签,确认参加资格。
第二阶段:确认报名
获得参加集体婚礼资格的在校研究生,请于2011年2月28日至3月4日期间将学生证复印件、结婚证复印件和纸版报名表提交至校研究生会办公室(观畴园餐厅地下一层),并出示学生证、结婚证原件。
四、 活动组织及有关说明
1、本着喜庆、浪漫、简朴的原则,主办单位不收取任何费用,同时为每对新人赠送一份纪念品。
2、参加婚礼新人的服饰、住宿自理。
3、主办单位将聘请专业的大型婚庆公司协办,公司仅向每对新人收费约2000元作为场地布置、摄像等费用。
真心期待您的参与!祝愿新人们白头偕老、美满幸福!
联系人:孙若曦 xysrx@163.com
周 婷 zhouting08@mails.tsinghua.edu.cn
曹 彬 caob03@mails.tsinghua.edu.cn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11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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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nhk FROM 166.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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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2.5KB) “百年百对”集体婚礼在校研究生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