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罗宾的姐姐确实不应该跟前夫要钱买房吧?
蓝红遗产案取材于一个真实案例,很容易检索到。死的老板是山东的叫李贵斌,女方是个央视主持人,立了遗嘱女人财产归了弟弟和前妻之子,争议焦点在于遗嘱的效力。
【 在 bif 的大作中提到: 】
: 是的,这个片子三观不正
: 蓝红遗产案那样和解的结局,感觉也不太适合
:
--
修改:xxspt FROM 61.151.178.*
FROM 61.151.178.*
电视我就扫了一眼,还没看完电视里这个案例最终走向。如果按真实打官司来拍的话看起来很没意思,很枯燥,但是电视扯了很多闲篇,其实真打官司就一件事,遗嘱是否合法有效就完了,其他都是扯淡。真实的那个案例,女方一审赢了,二审大概率也会赢。但死者真实希图为何,我不知道,因为法律事实与客观事实是有差距的。
【 在 Mutalisk 的大作中提到: 】
: 其实那个案例后来我看明白了,就是小叔子霸占了死者的遗产。
: 不论是那个老板前妻死,还是老板死,都有其他的第一顺位继承人,那个老板的弟弟从来都不在第一顺位继承的位置。
: 最后虽然蓝红和蓝红女儿的应得遗产保住了,但是那个前妻儿子的遗产有一部分被那个弟弟霸占了。
: ...................
--
FROM 61.151.178.*
遗嘱是否真实有效很容易查明啊,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符合就行了,不存在赌的问题,只要开庭法庭是必然要查明的,这不是很难的事情。这个资产官司虽然标的额大,但几乎是最简单的官司了。编剧故弄玄虚扯一大堆。
【 在 Mutalisk 的大作中提到: 】
: 就是因为双方都无法估量最后到底会判遗嘱是真实有效,还是无效,两边心里都没底,而且遗产足够多,平分也都知足,那又何必冒着一无所有的风险,非要去搏一个50%概率的机会呢
: 这就是理性人的选择,一定是和解平分,相对于胜诉全占,谁都不愿意承担万一败诉一分不得的后果。这种情况,谁都不能保证打官司一定赢,傻子才会去冒风险打官司。
:
: ...................
--
FROM 61.151.178.*
我是法官啊,所以看这电视编的就想笑,看不下去。只是弄了个法律人的壳,演的言情剧加说相声斗嘴,和法律关系并不大。
【 在 Mutalisk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不知道,剧里说的是,一方明知道遗嘱是自己伪造的,但不知道对方手里有没有证据
: 另一方也知道遗嘱是对方伪造的,手里没有证据,但是做出了手里有证据的假象
: 我不知道你说这种形式要件 实质要件都是啥,我就知道电视剧这么演的,很符合人性心理,和解均分也是大家都能接受的结果
: ...................
--
FROM 61.151.1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