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女人找小十多岁的男朋友,不用过脑子也知道不靠谱啊。何况是在九十年代。
而且女的已经离两次婚了。男人都还有离一次是宝离两次是草的说法,何况女人。自身本来对婚恋的态度就是有问题。三婚找个小十岁男朋友分手不是太正常了吗?打击能打击到哪儿去啊。说后来这个小男朋友导致后来如何如何,觉得有点甩锅的意思。
【 在 rockgirl 的大作中提到: 】
: 就孙红雷那个样,还见色起意??是不是利用是不是踹,外人是说不清的
: 既然都是成年人,那就一视同仁,谈恋爱分手不该道德谴责,离异不离异有什么区别,凭什么歧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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