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地方我没看到,不过从地产公司林小民在年会上找赵显坤要钱买地的情节,说明各子公司买地钱应该都是集团出的,一般来说谁投资谁收益,谁就有所有权,但是集团也是可以把那块地作为资产注入给天科的。其实就是两个公司之间的交易吧。
另外天科、天成都是集团出了5000万物资成立起来的,说明赵显坤对下面公司还是强管理的,处处受集团制约这本来就是应该的,集团出了钱,集团不管?
【 在 brick 的大作中提到: 】
: 天字号子公司是独立法人、自力更生、自负盈亏的子公司,咋还要处处受集团的制约?甚至天科在郊区那块地也属于集团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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