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这个桥段应该改一下:骆将股权赠予周楠,但他未成年前由彭代持,并进行公证,就可以了
遗嘱将股权作为遗产给周楠,但周楠先于骆去世,那这个遗嘱等于没有,按照法定继承分配,还得是分给他妻子、父母(如有)
【 在 ChinaBJ (稳) 的大作中提到: 】
: 因为作者是法盲。
: 遗嘱说的是由彭新生代持,彭新生不拥有所有权。
: 骆士宾立遗嘱,公司股权给周楠,但是周楠先于骆士宾死了丧失继承权。
: 所以,这个股权仍然是骆士宾的遗产,应该由他的妻子或其他亲属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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