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厅长必须是政法委委员,大多数时候还会兼任政法委副书记。政法委开会公安厅长当然必须参加
【 在 Zsuper 的大作中提到: 】
: 省检察院和省公安厅都是省政法委的下级,不存在啥“核心成员”;一个下级工作汇报,另一个下级参加,既不必要,也不合规。
: 决定的执行也不需要他,检察院自己有法警;后面丁义诊跑了,实施通缉抓捕才动用了边检和天网的公安力量。但那也不需要向公安厅传达啥,拿着省委的手令请求配合即可。
: 南京市委书记才不是外人,同为常委,排名有先后,分工无重叠,九龙治水,谁也管不到谁的一摊儿。抓他的人请他参与,绝不是啥“礼节和信任”。他本身也代表省委。向高书记请示,是向省委请示;向李书记请示,也是向省委请示。反过来说,如果高书记不同意抓捕代表省委意见,那李书记不同意抓捕也是代表省委的意见。谁让一把手不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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