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对王阳的选择特别不理解,他为啥要去抛尸呢,他跟沈墨感情那么深吗?
按说王响那个家庭环境下,王阳不应该参与整个案件才对。
【 在 worsemonger (worsemonger) 的大作中提到: 】
: 张超和2个男同学杀害富豪案,终审是2个死刑,1个死缓。王阳把尸体扔进炼钢炉,性质堪比碎尸,而且王阳去兑换现金,带血的衣服在王阳的家里。仅针对杀害香港老板案的证据,王阳的罪最重(尸体没了,从证据看王阳肯定是首犯),王阳和沈默死刑,聋哑弟弟死缓。后面杀害殷弘案,王阳至少有包庇罪。数罪并罚,3个人都是死刑,立即执行。
: 【 在 Catkinsnow 的大作中提到: 】
: : 没有碎香港人,囫囵个扔进炼钢炉了,算是抛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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