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考虑当时那个年代,很多案子由于没有直接的确凿证据,按罪本应判死刑的案子,很多都判了死缓或者无期,故意给将来可能的翻案留个口子,好歹人命还在,不至于像呼格案那样想纠错都纠不了。但是这也给很多罪该万死的人留了狗命。
【 在 chrisssssssw 的大作中提到: 】
: 问题是王响有没有把录像厅里的编织袋和家里的血衣交给警方
: 如果说没交,马队又说王响知道那么多事却不早说
: 如果说交了,那血衣+王阳去过银行,会联系到港商已死,王阳和傅卫军都脱不了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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