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如果是这理由,情理上有合理性。
但能不能引起反疫苗风险,要看别的民众能不能获得同样的豁免条件。如果得过新冠,就可以几个月内免打疫苗。那就按规则办理就行了。德约也只是遵守规则而已,最多就是合理利用了规则。而且从疫苗规则看,德约并没有违反,法官已经判过了。
如果澳国担心反疫苗,那么他们应该做的是修改规则,而不是取消一个已经按规则申请的有效签证。所以,本质上,澳国政府的操作就是一种政治操弄。被法官制止后,撕破脸,直接上行政手段了。
【 在 xiaonian 的大作中提到: 】
: 第二次撤销签证的理由是:可能引起反疫苗情绪的风险,保护公众利益。并不是行程单造假。
: 移民部长的判词很准确,真正导致德约无缘澳网的原因,是民愤。
: 假如德约没有高调宣布豁免,也许一切都不会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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