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聊聊光速的不可叠加及其它
爱因斯坦曾经说过:我思考了五十年,至今也没弄明白“电是什么”,这就是他不能从微观上给“光速不变”做出解释的原因。不知道“电是什么”就搞不清楚电场和磁场,也就不可能知道电磁波在本源上究竟是什么,尽管这并不妨碍它的应用。从光的粒子性视角出发,光速有以下2个极为特殊的性质:
1,光速不适用速度叠加原理。所有物体和已知微粒子的速率都是可以叠加的,如电子、质子等,唯独光粒子不行。
2,两束光线永远也不会撞击在一起。光线在发生逆反射时,入射光与发射光也是分道而行的,在观察者看来二者好像走的是一条道,其实只是它们靠的非常近而已。在现实中,无论我们多么努力,在真空中的两束激光都不会撞击在一起。
对于“1”来讲,个人认为,并不是光速真的就不适用速度叠加原理,只是因为光的特殊性,致使这个叠加效应根本就测不出来。“场”和“力线”的概念是当年法拉第为了描述电磁作用的大小和方向而提出来的,后来的麦克斯韦将其发扬光大,这无疑是一个巨大的进步,而差不多同时期的“以太”观点却被淘汰。一个好的科学交给实践,一个好的技术交给市场。
当科学技术进入一个新的时代之后,继续沿用“场”这一概念来解释光速就遇到困难了。对于如何从微观上解释“光速不变”,爱因斯坦也只能是“无可奉告”,这与当年牛顿遇到的引力究竟从何而来的问题如出一辙。
最后,“民科”(这不是一个正经的说法)我啊,也是懂英文的,很早就懂。谁教的呢?是鲁迅先生——“我是性急的,所以我们见面,我总是说:洪哥!我们动手罢!他却总说道No!——这是洋话,你们不懂的。否则早已成功了...”——这下暴露了,说好的“事了拂袖去,深藏功与名”呢?以后别拿英文来糊弄我哟!就是这样,俺也不骄傲,因为英文讲的再好也不会赢得西方人的尊重,他们只是喜欢罢了,他们只看成果。如果有一天,西方大学里的物理教授都以能讲一口流利的汉语为荣的话,咱们就狠狠地夸他:您的语言天赋无与伦比,您的智商也是棒棒的!我这么讲并不说明就是一个极端民族主义者。我对他们的科学技术充满了敬畏,因为我也是西方近现代科学技术的最大受益者——假如没有青霉素,我活不过13岁
--
修改:md2006 FROM 223.79.50.*
FROM 223.79.50.*
另外,很多年了吧?总有人想超光速,这个不分主流和非主流,要不当年也不会闹出来中微子超光速的乌龙了,那可是正经的研究机构。没有一个很好的解释,不笃信也很正常。我只是想问一下:究竟超多少才合适呢?一点点,1倍2倍,还是10倍?总不能没完没了的超吧?
--
FROM 223.79.50.*
【 在 leedcomm 的大作中提到: 】
: 光速可以测量得很精确,叠加那种可以轻松测出来
: 质疑光速不变的人基本都还没甩开时空均匀性的经验主义
: 都还停留在伽利略变换的生活回忆上
: ...................
地球公转的速率大约是30千米/秒,麦-莫实验好像没测出来
--
FROM 223.79.50.*
【 在 diamond 的大作中提到: 】
: 两条都说错了
: 1,其它粒子的速度也是不可叠加啊,任何物体的速度都是不可叠加的,高速下必须用洛伦兹变换
: 2,光子是可以相撞的,正负电子湮灭产生一对光子,逆反应是光子撞击产生正负电子对
1,正负电子对撞机,质子对撞机中的电子和质子在对撞的那一刻它们的相对速率不是叠加的?
2,让两个光子在实验室中的对撞实现过吗?
--
修改:md2006 FROM 223.79.50.*
FROM 223.79.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