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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信人: fatcat (肥猫,越来越肥,咋办呢), 信区: NewExpress
标 题: 造成重大经济损失,3人刑拘,相关单位14人被处分或诫勉谈话
发信站: 水木社区 (Thu Aug 26 22:03:17 2021), 站内
近日天津市应急管理局官网通报了蓟州区上仓镇“6·28”燃气管道泄漏事故,该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但对上仓镇200余户居民供气造成影响。直接经济损失(不含罚款)为7471元。因该事故作业单位3人被刑拘,相关单位14人被处分或诫勉谈话。
目前,公安机关以涉嫌过失损坏易燃易爆设备罪将金牛座公司的3名人员依法刑事拘留。已由有管辖权的纪委监委对在事故调查过程中发现的天津市地质环境监测总站、天津市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中国地质调查局天津地质调查中心、蓟州区上仓镇综合执法队、天津市蓟州区供热燃气管理事务中心等单位的14名公职人员依法依纪予以党纪政纪处置,其中,局级1名,处级3名,科级以下10名。责成天津市地质环境监测总站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总结教训,深刻反省,向天津市地矿局党委作出深刻书面检查。市生态环境局永久终止与天津市地质环境监测总站的项目合作关系。由市城市管理部门依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有关规定,对蓟州中燃宏凯能源有限公司处罚人民币10万元整;依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五十条,分别对金牛座公司、天津市地质环境监测总站处罚人民币10万元整,并将金牛座公司列为严重失信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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