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能交税已经不是穷人了。
其次,楼主可能不认同第一点,没问题。但你知不知道好多30-40%税率的人也觉得自己是穷人?
本质上不存在什么补贴不补贴,穷人富人一说。专项扣除的比较对象是同收入的人在支出方面的不同给予的豁免,不是不同收入群体之间的比较。
【 在 venusfruit1 的大作中提到: 】
: 假设穷人富人每年的子女教育赡养老人房贷每年合计扣除36000元,因为多出来的专项附加扣除,穷人百分之3的税率减税1080元,富人百分之45的税率减税16200元,按照都发钱相当于不发钱的理论,这不相当于给高收入群体每年15120元补贴么?穷人屁也没得到。所以专项附加扣除这一块直接抵减税额才比较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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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自「今日水木 on PFDM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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