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 LLCMWLA 的大作中提到: 】
: 感谢大家的回复。
: 其中的建议也跟家人和孩子谈过了。
: 孩子的态度很坚决,“分开的事,能找的更好的事,六年前为什么不说?”
: ...................
孩子的观点很对呀,六年了,为什么不早说?既然对未来的儿媳有门户的要求,一开始就该跟孩子交待清楚呀。总不能让孩子谈恋爱谈着玩儿,不冲着结婚去吧?就连在人分三六九等是主流意识的古代社会,“始乱终弃”都被认为是大不义呢。非得六年了,于情于理都难以割舍的时候再反对是啥意思呢? 听说有些人,特别是有男孩的人,鼓励孩子多恋爱,但不轻易结婚,多坑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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