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就偏激了,人家不能找个差不多的吗?
不过我没看到原帖啊,要是男方家庭本身只有一套房,那也的确算不上跨越阶层了吧。
【 在 abb 的大作中提到: 】
: 结婚这玩意本质上是互相帮忙、互相妥协、各取所需。
: 如果两个人家不是一个城市的,一个上另一个家庭所在地是很正常的。这种情况一般也是和小两口在一个城市的家长帮忙解决住房,有条件给独立住房的给独立住房,没条件给独立住房的挤一起。当然小年轻都能自己独立了,自己租或者买更优。各有各的活法。
: 自己娃独立不了,还想结婚,因为对方上了自己家门就觉得对方占便宜的家庭,还是不要结婚祸害别人了。古代也没听说娶媳妇不让儿媳妇住的。不想娶回家就让自己儿子上别人家门当上门女婿,生出来娃跟岳父姓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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