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大姐,已阅。
看了主贴原文和原帖作者的一些回复,
我觉得不了解全局的人都没资格从“事出有因”的角度出发来帮楼主自己找她的错误和被背叛的合理性。
受害者有罪论的应用场景,太多了,感情方面,光持此观点看太单一、太片面。
简单一个事情或者一个案件可以很快分清是非善恶,二十多年的感情怎么有对错之分,谁都有各自的错,但楼主错也是错在自己老公或者应该叫前夫哥身上,没错到别人身上,不需要别人的嘴叨叨叨指责。
受害者有罪论的热衷者,往往不是施害者,
反而是受害者,曾经的受害者来以此攻击另一个受害者,可能是同性相斥的缘故?
不抱批判眼光看这件事或者两个人(和一个尚未成年就要经受父母离异的可怜的孩子),我觉得任何事情都是有“预兆”的,虽说这样说有点儒释道版的口气,我觉得还是信缘一点的好。
接着刚才的预兆往下展开一点说,引楼主回复里的两段吧(未经修改、加工)
1. 刚才我哭得腿软倒坐在地板上 他坐在床上拿着手机 也没有下床扶我一把的意思 我肯定的告诉他 我在结婚的时候就暗自下决心 如果他将来犯错(男女问题方面),我会给他一次机会的 因为他在我之前没有个正式的恋爱 ,但是前提是跟三断得彻底。
2. 为什么说真的离了 因为六七年前为了买房 办过离婚手续的 我一度以为我们之间不需要一些形式上的约束 我十分坚信我们的感情。
我的观点:
一、对于一段感情,最开始不要留到那么大的心理余地。是对自己的负责也是对对方的负责,不要考验人性。
出轨只有零次和无数次,
只给对方一次机会,哪够用呢?
二、世俗一点,长久的感情和稳定的家庭关系更需要一个男人的坚持和女人的细致。
由第二段我引原帖楼主的回复可以看出,为了买房办过假离婚,也应该达成买房的目的后两个人及时复婚。复婚可以说是形式上的约束,但反过头来以现在的眼光想想,如果仅是形式上的约束,现在这年代已经是“非婚生育”合法的年代,哪是不是结婚,领结婚证也仅仅是走个形式呢?
我觉得随便找一百对马上要领证结婚的两位新人问问,答案是否定的。若是劝他(她)们两位小新人何必拘于形式,直接开启下一步环节,孩子上户口也不用结婚证,恐怕不是遭白眼就是要挨锤了。
此事六七年前可能就有小小的苗头,细心的女人可以及时发现,及时压灭,否则就是一点一点不断的助长“先兆”的“气焰”,直到“火烧莲蓬”。
古话说得好:宁拆十座庙,不毁一桩婚
我这位泥菩萨最后祝原帖作者感情有最终的归宿,祝她的孩子学业顺利,不受这些琐事困扰。
不祝她老公和那位女士。哦不,是前夫哥。
【 在 qianyishi 的大作中提到: 】
:
: https: //www.mysmth.net/nForum/#!article/Divorce/2016228
: 给你个链接感兴趣可看看,发现那个楼主首层删了,但还好二楼就有人给copy了原文
: --
:
发自「今日水木 on Apple4S(苹果第四代S版非M)广告」
--
FROM 120.244.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