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靠!
太NB了。我发帖的时候,官网上还是:
“没收违法所得一百零五万元八千元。”
现在就已经变成:
“没收违法所得xxxxxxxx元”
了!
这次真是体现了权力的肆无忌惮。
第3条还没出现时,我还怀疑过是不是那个码农胆儿肥自己ps了公文,
因为前面一句还是:
“并处罚款贰佰元整”
而后面就用小写变成 “一百零五万元八千元”。
结果今天看到官网更改后,才发现,权力还可以这样玩。
【 在 qianyishi 的大作中提到: 】
: 谢谢!那第二个里面的那个公文和第三个里面的公文看着差别很大啊,有一个造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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