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这个个例,或者泛泛的一类,我的原则是:躲远一些。
我曾经“强势”的警告媳妇:以后你带女儿,远离乞讨和流浪猫狗,要有“歧视”的行为,但是内心存一丝悲悯,足矣。
【 在 redapron 的大作中提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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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要是算厚道的话,我再举个烂好人的例子。
: 我刚一工作,就觉得自己有钱了有能力了,老想出门献爱心。写字楼前面的过街通道口,常年坐着一个要饭的,大约就是个武陵的样子,我每次路过,都会把兜里的钢镚全给他,如果没有钢镚,五元以下的零碎钱给他,这个乞丐大叔就成了收我过路费的,一天天的都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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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18.30.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