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什么是规则以及如何遵守规则,之前跟版友的讨论里提过自己的经历。
有时候遇到的问题,其实是合理取得帮助的机会。
某同学小学到时候,搬家换了校车,被车上的小霸王欺负,要收保护费,那还是个女生,被女同学欺负只能忍受不能还手,某同学蔫了好一阵子。他爹说:多大个事儿吧!呲。。。
我找到班主任,说同学受到霸凌导致心理崩溃,寻求学校的心理支持。如果不能跟上学校的进度,请老师理解,还希望帮助安排心理老师支持云云。
老师特别重视,马上找到肇事方的班级,跟对方班主任联手,修理得那姑娘哭着出来了,隔天家长也被叫来修理了。
于是一起学生心理危机干预成功达成,我表示了衷心的感谢。
版友说这是因为遇到了有责任心的好老师,其实问题的根子不在这里。
要点是定义问题的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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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投诉俩学生闹矛盾,那老师和校方就是第三方,你们自己撕扯,第三方只负责调停,甚至调停的责任都没有,因为事发校外。
如果学生心理崩溃导致无法正常进行学业,寻求学校心理支持,校方这时候是第一责任人,因为有职能要求,有岗位设置(心理老师),有考核标准,所以这时候,这件事就成了受害小弱鸡和学校之间的事情,主导方在学校。取得成就也是学校的成就,我们只是给学校供应了一个案例而已。
如果校方不作为,可以抓着这个职能失职一路追讨上去,是有约束力的。再万一真的出现了抑郁自害的行为,学校哭都来不及了,上面要追责的。
朝外的那个案子,我的思路也是,要搞清楚政策,争取站到监管方一面来,把取得成绩的机会让给领导。
讲以上内容的事情,情况还没有明朗,时至今日,已经明了,这些思路是没有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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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redapron FROM 61.48.209.*
FROM 61.48.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