笑了,不是起诉侵权得到法院裁判更爽吗?
一分钱也不用多花呀——前期s家不就是一直坚决的践行“坚决不多花一分钱”吗?之前不就约好了双方一起去三甲医院评估治疗费用而s家到点就人间失联吗?之前学校教委也一直在调解啊,s家孩子也没说要转学啊,那时s家不是态度很坚决坚定吗?怎么就怂了?很奇怪呢!
而且还有人民法院给做主,如果被侵权,法院当然会要求道歉,根本不用花钱来换什么“开心”
你还挺会给自己捡面子的
【 在 dooob 的大作中提到: 】
: 是不该多赔一分钱的,但要是多花一分钱就能让女方公开承认造谣并道歉,这样的结果也很爽啊,还有什么比看对方自己打自己脸更开心的呢?
: 前几次s家是没同意和解,这是女方自己在微博上说的,那最后和解的关键就在s家,要不要和解s家说了算。中间各方力量都想让双方和解,s家孩子还在这上学,s赔一点钱,换来女方打脸道歉,换来学校满意,s最后赔一点,能换来这么多,怎么看都是笔满意的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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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windinwillow FROM 11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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