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解上述情况后,吴阿姨和王女士所在的上海普陀区长寿路街道大上海城市花园居委会一纸诉状递到法院,申请担任这对母女的监护人。检察官在调查中发现,这对母女的处境,远比想象中更加艰难。经了解,两人的退休工资合计有两万多元,但每个月要还1万多元的房贷,再扣除保姆的6000元工资,家庭收支勉强持平。
目前,母女二人的人身安全与财产权益都面临无人管护、可能遭受损害的风险。因此,居委会决定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
经过审理,上海普陀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宣告吴阿姨、王女士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指定上海市普陀区长寿路街道大上海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为吴阿姨、王女士的监护人。
获得吴阿姨和王女士的监护权后,居委会表示,会和相关人员沟通,从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角度作出合理的监护方案。(新闻坊、杭州日报)
--
FROM 202.100.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