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检察院和法院当然有责任,只想着立功,不看事实不看证据,这不就是惯例吗?
【 在 qingminr (孤独的牧羊人) 的大作中提到: 】
: 2016年3月14日,一个叫张铁刚的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供认其14年前曾杀害邻居王秀华,并抛尸于东风渠内的事实。
: 对办案民警来说,意外不意外?惊喜不惊喜?开心不开心?案件发生在2002年,本来已经成了“无头案”,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功夫,“凶犯”自己送上门来了。
: 张铁刚说的有鼻子有眼,还称为了这起命案自己“纠结了十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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